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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导航(更新时间2003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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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玉波:培育区域电力市场是当前的重点

  据新华社信息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副主席史玉波近日指出,培育和建设区域电力市场是当前电力市场建设的重点,需要集中精力抓好。

  史玉波认为,区域电力市场的建设要遵守“积极稳妥、因地制宜、试点先行、梯次推进”的原则。2003年选择部分地区进行试点,2004年和2005年再按条件依次启动其它区域电力市场。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初步形成华北、东北、华东、华中、西北、南方六大区域电力市场。

  区域电力市场建设的目标是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电力市场体系。区域市场建设要实行统一规划、统一规则、统一管理,不同区域可根据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地选择市场模式。电力市场建设要坚持以下原则,一是有利于促进电力工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二是有利于打破市场壁垒,促进电力资源的优化配置;三是要促进市场成员的公平竞争,促进电力企业加强管理、提高效率。当然还要保证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关于区域电力市场的模式,史玉波认为,电网的网架结构、电源结构、负荷特性以及市场环境是区域市场建设的重要基础条件,目前各大区存在较大差距。因此,区域电力市场建设应该根据电网的经济、技术条件,选择合理的市场模式。

  关于竞争模式,史玉波认为,电监会推荐两种竞争模式,一是采用全电量竞价加差价合约方式,二是采用部分电量竞价加物理合同方式。无论采取何种方式,电力市场都应以合约交易为主,现货交易为辅。从目前电力竞争的实质来看,还都是部分电量竞争,随着市场发育和电价制度改革,应逐步加大竞争力度,最后实现全电量的市场竞争。(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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