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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导航(更新时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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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电力专家共同为中国农电“把脉”

  据《中国电力报》 9月18日至19日,由国家电力公司、亚洲开发银行、德国德瑞询能源咨询公司联合举办的“农电发展国际研讨会” 在海南海口市举行。
  来自各省(区、市)电力公司农电部门的负责人、亚洲开发银行官员和部分从事农电工作的国外知名专家共100多人汇集一堂,共同研讨中国农电发展。国家电力公司党组副书记、副总经理刘振亚,海南省副省长吴昌元以及国家经贸委电力司司长史玉波、国家计委基础产业司副司长宋朝义、亚洲开发银行驻中国总代表莫利出席了研讨会。

  去年2月,国家财政部、国电公司和亚洲开发银行共同签署了开展中国农村电力市场研究的项目,目的是通过对中国农村电力市场的调查、分析和研究,借鉴国外农电发展的方向、政策和经验,提出适合我国农村经济发展的农村电气化的发展模式。此次研讨会就是根据该项目的研究需要而召开的。

  刘振亚在讲话中指出,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两改一同价”工作开展以来,中国农村电气化的面貌发生了巨大变化,表现在农村用电水平显著提高、农村电力基础设施得到完善、农村电力服务水平不断提高。但是从当前情况看,我国农村电网设施相对城市仍比较薄弱,安全可靠性差,农村电力消费水平低,还有2300多万人口没有用上电。一些地区电价水平还比较高。因此,中国农村电气化任重而道远。

  他强调,当前的工作首先是要继续加快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到今年底,全国第一批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任务基本完成。在此基础上,国家决定从2002年进行第二批农网建设改造工作,这充分体现了我国政府对农村电气化的重视。国电公司系统将对现有农村电网结构、供电能力、运行状况、存在的问题进行综合分析,科学规划、精心组织、认真实施。重点是加强低压电网改造,同时争取尽可能多地解决无电地区的通电问题。其次,要探索农村电力发展机制,需要充分考虑农村电气化事业的社会公益性,在政府的协调与指导下,建立促进农村电气化事业发展的新机制、新政策,包括投资、融资、还贷、价格、税收、管理等基本准则。要积极探索市场化的管理和运作机制,增强农电企业的自我发展能力,开辟农村电力发展的崭新道路。三是要深化农电体制改革。目前,省电力公司已经对趸售县供电企业实行统一管理,今后要不断深化改革,尽快建立起公司内部科学高效的组织管理体系和监督体系。要加大对乡镇电管站的改革力度,将其改制为县电力企业的派出机构,实行城乡电力一体化管理。没有改革到位的要抓紧完成,已经完成的要规范供电所管理,精简机构,减少人员,规范服务,提高管理水平。四是要规范农村电力市场,切实加强农村电力市场的建设与管理,优化电网结构,提高电网运行的综合经济效益和自动化水平,建成网架坚实、参数优良、布局合理、装备先进、管理科学的农村电网。县供电企业要针对农村电力管理的特点,建立快速有效的服务体系,严格执行国家电价政策,进一步降低农村电价,开拓农村电力市场,逐步增加电力消费。要推行供电服务承诺和文明示范窗口建设,采用计算机网络等现代科技手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高品质的服务。五是要积极推进国际交流与合作,借鉴和运用世界各国农电发展的成功经验。

  史玉波在会上介绍了中国农村电气化发展的目标、任务和发展策略。他提出,在农村电气化建设方面,要加强农村电气化的基础建设,国家通过商业银行贷款,同时支持和鼓励供电企业通过合法渠道融资筹集改造资金,地方人民政府和广大农民也要支持农村电气化建设。要搞好农村电气化规划,将新建农村电力设施纳入电力发展规划,由电力企业统一建设、统一经营。在加快农网建设与改造的同时必须加强和优化农村电网结构,同时开发建设小型分散型供电系统,解决电网覆盖不到地区无电农户的用电问题。要制定可再生资源发展政策,因地制宜发展可再生能源。要制定新的农村电气化标准,建设一批现代化的农村电气化县、乡镇和村。在农村电气化运行机制方面,要严格落实地方人民政府的农村电力管理责任,加大电力公司经营管理农村电力的责任,强化县级电力企业建设,建立电网建设与改造投资偿还机制,加快城乡用电同网同价的进程。在农村电气化法制建设方面,要抓好《电力法》以及配套法规和地方法规的修订和制定工作,制定并颁布《农村用电管理条例》、《农村电网人身触电伤亡事故责任划分和经济赔偿条例》、《农村窃电查处条例》、《农村电价管理条例》等法规,要加强农村电力法律法规的普及和宣传,加强农村电力行政执法工作,依法维护电力出资者、经营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将农村电气化事业的建设和管理纳入法制化管理的轨道。

  宋朝义介绍了中国农村电力发展的目标和策略。他说,为完成“十五”农村电力发展的目标,国家将采取措施积极推进农村电力建设与管理。一是继续安排投资,加大农网建设与改造力度,初步考虑再安排1000亿元,用2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农村低压电网改造任务。二是建立农村电网偿还基金政策,促进农村电力供给力持续增长。三是进一步完善农村电力的管理体制,加强农村电力管理,要按照一县一公司原则进行改革,继续完善乡镇电管站体制改革,实现县级供电企业直供到户的管理。四是形成合理的农村电价机制,实现城乡用电同网同价,有效降低农村电价水平。

  国电公司农电工作部主任李振生在会上介绍了中国农电发展现状。亚洲开发银行技术援助“中国农村电力市场研究”项目组组长魏思佳博士就中国农电现状及建议,德国专家苏挺博士就中外农村电力体制,德国专家帕伯博士就电费、补贴和筹资问题,瑞典专家阿利格莱德博士就非洲和越南农电管理经验,英国专家杰明博士就可再生能源在农村电气化中的应用发了言。国内外电力专家就以上发言和农电有关问题进行了广泛而热烈的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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